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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受理,旅游探亲访友
签证类型:加拿大个人旅游/探亲/访友签证
受理时间:20个工作日左右,具体以领馆签发为准
入境次数:有效期内单次/多次入境(以领馆签发为准)
境外可停留天数:90天(以领馆签发为准)
签证有效期:一般给到护照有效期的前一天,具体以领馆签发为准
受理范围:全国受理,不分领区
面试:不需要面试
材料准备形式:扫描件
序号 | 所需资料 | 扫描件 | 资料说明 | |
1 | 护照 | 1份 |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至少留有连续正反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 |
2 | 照片 | 1份 | 半年内拍摄的2寸(87.5pxx112.5px)白底彩照电子版 | |
3 | 身份证 | 1份 | 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复印在一张纸上) | |
4 | 户口本 | 1份 | 提供户口簿整本复印件(从第一页印到第一张空白页),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 |
5 | 申请表 | 1份 | 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 |
6 | 结婚证 | 1份 |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 | |
6 | 资金证明 | (可以是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学龄前儿童或者学生可提供父母名下的资产,请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有美国签证以及过期的加拿大签证可以不提供资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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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产证明 | 以下财产证明,请尽可能多提供,有助于出签:(可以是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
在职人员另需提供 | ||||
在职证明 | 1、提供打印在有准确单位地址、电话的抬头信纸上的英文在职证明,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并有负责人签名(如申请人本人是负责人,请公司其他高管签名,不可以自己签名)。 |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代替)。如提供不出来需提供说明,解释提供不出原因加盖公司公章。 | |||
退休人员另需提供 | ||||
退休证 | 退休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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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儿童或者学龄前儿童 | ||||
亲属关系证明 | 如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请根据出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 |||
在校证明 | 提供打印在学校抬头纸上的英文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请假时间、所在院校、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籍章或教务章,有学校负责人亲笔签名(学校负责人包括校长,教务主任,学籍管理处老师等,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样本)。如是应届毕业生(除大学生之外),可凭毕业证书或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代替 | |||
自由职业者/无业另需提供 | ||||
收入来源证明 | 请提供本人收人情况说明,资金来源。 A.无业未婚的:a.提供父母的在职证明,营业执照,6个月工资单 b.父母的出资说明 和资产证明 c.申请人本人名下的6个月对账单 B.无业离婚的,提供自己有效的经济来源及申请人本人名下的6个月对账单 C.无业已婚的:a.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英文在职证明原件,需使用单位抬头纸打印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单位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单位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配偶的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 |||
备注 | A.办理此签证不需要自行递交材料 B.领馆保留索要补充资料和要求申请者面试的权利,需本人按领馆要求前往领馆面试或递交补充材料。 C.签证由领馆签发,即使客人提供全部材料,也不能保证获得签证。 D.所有签证材料不得加注仅供签证使用字樣。 E.探亲在以上材料的基础上增加在加亲属护照首页,签证页(枫叶卡),邀请信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 |||
探亲材料在旅游材料的基础上面另加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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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友人)邀请函 |
加拿大亲属(友人)的邀请信,需要包含的信息:您的姓名和护照号码、亲属(友人)的姓名以及与您的关系、访问期限、在加拿大停留的地址、电话 |
邀请人身份证明
| 加拿大护照或者枫叶卡的复印件,以显示其目前的加拿大身份
如若二者都不是,则提供邀请人的中国护照首页以及加国签证页 |
邀请人工作证明
| 探访的亲属(友人)为在职者,提供在职证明(注明收入)、税单、工资流水单。(如果提供不出来税单,需提交解释说明信,说明原因)
探访的亲属(友人)为退休人员,提供存款证明、税单
探访的亲属(友人)为学生,提供护照首页、签证页、留学许可证及在校证明
探访的亲属(友人)为无业,需要提供护照首页、签证页,以及加拿大那边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五万以上,冻结三个月以及收入来源说明 |
公证(访友签证忽略)
| 年龄为中年的父母探望子女一般不需提供(但不排除领馆让补公证的情况),
探望配偶或年龄60以上的父母探望子女建议提供(存在领馆让补公证的情况),
爷爷奶奶探孙则必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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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亲属(友人)的合影 | 如果有和加拿大亲属(友人)的合影(最好是国外旅游合影,发达国家更好),
最好提供合影等相关材料
(非必要资料但建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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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您务必提供真实合法的申请材料,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 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领馆内部人员调整、领馆工作延迟、签证纸缺货,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 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对申请人根据 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付费给酒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司不承担任何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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